替业主签收保安私吞3手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颖)小区保安趁职务之便,将业主3部手机签收之后揽进自己腰包。14日,记者从新牌坊派出所获悉,这名保安因涉嫌非法职务侵占已于11日被刑拘。 前段时间,家住渝北区新牌坊某小区的业主周强(化名),因喜爱上三部手机,且重庆没有销售,于是便托深圳的朋友帮忙买了再邮寄给自己。8月初,朋友就邮寄了,而周强等了好几天都没有消息。
周强来到邮局询问,被告知手机已于8月9日就被送往其所住小区,还出示了保安的签收字条。于是,周强找到小区物业经理询问,调查得知当日保安签收之后,见包装盒上写的是手机三部,遂起了歹心将两部手机据为己有,剩下一部低价卖了。 保安在新牌坊派出所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主的损失已由物业公司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