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首次建立三色预警通报打击犯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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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2 重庆时报 | |||||||||||
据介绍,“秋季攻势”由五项行动组成:由刑警总队牵头,组织开展以“破大案、打现行、追逃犯”为主要内容的“雷霆行动”;由禁毒总队牵头,组织开展以“打击毒品犯罪、堵塞毒品源头、收缴各类毒品、清查涉毒场所、收戒吸毒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秋风行动”;由反扒总队牵头,组织开展以“抓现行、打团伙、撬窝点”为主要内容的“猎鹰行动”;由监管总队牵头,组织开展以“挖线索、查余罪、促破案”为主要内容的“金锄行动”;由治安总队牵头,围绕峰会安保工作,组织开展由多个专项治安整治行动组成的“铁帚行动”。责任片区“包产到户” 据悉,市公安局成立“秋季攻势”指挥部,由常务副局长文强任指挥长。全市公安机关实行两级领导包片负责制,市局领导按照划定的片区督导,随时掌握督导单位的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重点帮促。各分局、区县(市)局领导要明确各自包片地区,每名领导都要紧紧盯住破案打击工作不放,切实加强对破案打击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同时,市局将组建两个巡回检查组,对重点地区和工作落后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首建三色预警通报制 为促进各地的破案打击工作,市局首次建立破案打击季度预警通报制度,如果出现破案打击数明显下降的情况,市局将予以通报。具体内容如下:刑事破案和打击处理数一旦同比下降3%%,市局将分别予以三级(黄色)预警通报;下降7%%,将分别予以二级(橙色)预警通报;下降10%%,将分别予以一级(红色)预警通报。与此同时,建立与预警通报制相配套的领导问责制。 凡受到三级(黄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分局或公安局刑警支(大)队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责任,由其分管的局领导向其问责;凡受到二级(橙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分局或公安局分管破案打击工作的局领导要承担责任,由该局主要领导向其问责;凡受到一级(红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责任,由市局领导向其问责。该预警通报每季度发布一次,黄色通报下发至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橙色通报下发至各分局、区县(市)局,红色通报在下发各分局、区县(市)局的同时,抄送有关地区党委、政府。 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市局将对各地主要工作指标进行记分考核并排名通报。同时,行动成效还将纳入各分局、区县(市)局和市局直属单位全年工作绩效综合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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