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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农四师集体合同使职工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陆金宝通讯员凌生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坚持把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体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重要载体和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平台,从而使全师7万余名职工真正受益。

  地处新疆伊犁垦区的兵团农四师师、团(厂)两级党委十分重视集体合同制度的签订和履行。全师21个农牧团场和28个工交建商企业全部实行了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由各企业工
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就收入分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卫生医疗等方面的集体合同制度,使一些涉及职工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体合同的形式,得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解决和保障。

  过去,有3个团场因为经济困难,便以农工已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切生产、生活费用自理为由,擅自取消了职工的探亲休假制度,引起职工的不满。推行集体合同制度时,这3个团场的工会主席坚持就保障职工探亲待遇与团场行政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写进集体合同,使3个团场的120多名职工能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到探亲待遇。有几个团场经济发展较快,但职工收入的增幅较小。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后,将保证职工收入增幅与团场经济增长挂钩,确保了职工收入的稳定提高。

  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行,使全师职工受益。仅去年因坚持履行集体合同中的劳保福利、卫生医疗、探亲疗养等条款,就使全师7万余名职工直接或间接受益2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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