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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征文:我的法律情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毕业后到长宁区总工会工作,主席高建华向同事介绍我时开玩笑说,这是今年新进研究生小王,他对工会工作情有独钟。所言不假,我和工会工作,特别是工会法律确实是结缘已久。

  大学时我学的是劳动经济专业,当时国内对劳动经济研究才开始,教材有许多是老师自己的学习笔记。当时我对工会还不很了解,不过对劳动经济专业知识的学习,对以后理解
劳动关系和工会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工作不久,正好单位老工会主席调走了,领导安排我负责工会工作。按惯例,工会主席一向是由快要退休、有一定威信和级别的人担任的,当时我才20出头,又是新招的大学生,一般不会安排当工会主席的。事有凑巧,或许是单位一时找不出合适人选,或许是领导有意培养年轻干部,在换届选举中,我顺利当选了,这时我才22岁,对工会工作全然没有概念。此后四年,我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普法知识读本》、《工会工作问答》等必备知识,第一次系统了解了工会。这一段经历中我感觉到工会要做的事很多,而依法维权又是工会最为基本职责。

  2001年,我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读研,本来是打算学民商法的,但是有几件事促使我对工会法律有了兴趣。第一件事是2003年温家宝总理为民工讨工资,这件事使我想到了工会作用的发挥,我认为工会是最合适的追薪者,我赞同美国劳动关系学家邓洛普的观点:“除了有工会存在,否则法律是不会完全被执行的,国会从没能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执法人员来执行法律。……管理者和相对方总在玩一种捉迷藏的游戏”;第二件事情是《工人日报》在2004年3月报道了广东省一位工会主席因维权被解雇的事情,并开展了“工会主席权益为何屡屡受侵害”的大讨论,我参与了讨论,提出要加重《工会法》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在讨论中我发现《工会法》立法和执法都应该进一步加强。而最重要的是,在我读研究生的最后一年里,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温总理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倾情体现出对职工群众弱势群体的关注,这些表明,新的形势要求工会有地位,起作用。有感于这些,我硕士毕业时,选择了一个同学们认为很冷僻的论文题目《新形势下工会维权研究》。论文写作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资料进行研究,我对工会理论和现状有了更为系统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激发了自己进一步学习工会法律的兴趣。

  毕业时,有三个单位录用我,一个是广州市某工商局,一个是一所211重点建设高校,一个就是上海市长宁区总工会,我最终选择了工会。这些年来,我经历了学生到基层工会主席,基层工会主席到学生,学生再到工会干部的角色转变,这些经历告诉我,工会法律与我的距离越来越近,与广大职工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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