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撬车牌诈钱三毛贼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4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建彬/实习生胡静

  本报讯撬走车牌,留下联系电话,让车主拿钱来赎。昨日,终于有三个这样的毛贼受到严惩,分别被罗源县法院判处八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2月17日下午,卓某、张某盗走两部车车牌,相继留下“找车牌,手机号139××
××”的字条。之后被告人卓某又拉被告人黄某入伙。2005年2月18日凌晨,三人先后盗走六部车的车牌,并将其藏匿于张某家中。当三人前往储蓄所取款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