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名产缺乏“地方保护” 全省仅7个地理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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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0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8月16日电(高祥森、赵雪纯)山东农业发达,总产值居全国之首,山东蔬菜业更是有“中国第一大菜园子”之称,但山东在地理标志商标上却是“品牌小省”,目前全省只有7个地理商标,不到全国1/20的市场份额。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此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这一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在我国,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
山东省众多市县都有自己的知名地方特产,如烟台苹果、崂山绿茶、单县羊肉汤、广饶肴驴肉、费县奇石、枣庄石榴……其中许多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但由于没有注册证明商标,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导致市场上普通雪枣装上盒子就敢当“沾化冬枣”、支口锅炖点羊骨头就声称“单县羊汤”,不但误导了消费者,更严重败坏了这些知名地方特产的好“名声”。 给特色农产品戴上地理标志后,不仅能给农产品“正名”,还能带来“特产”效益。“章丘大葱”作为地理标志获准注册后,产品单价增加2倍到5倍,农民收入增长了3倍,大葱面积由不足10万亩扩大到15万亩,产品出口到了日本、韩国,同时还带动了运输、餐饮业的发展。山东名优土特产众多,尚待地理标志“点银成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