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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出新招 种子留样作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0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近日,北流市西埌镇7户种子经营户,在当地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下,自觉与工商执法人员一起,将12种粮食种子抽样封存进行“留样备查公示”,此举获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开展粮食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是工商执法系统针在对市场粮食种子的监管工作中,种子投诉案件事后取证难提出来的新举措。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是工商执法
人员通过对种子经营户进行宣传发动,要求经营户在粮食种子出售时节,在完善种子经营台账的基础上,每进一批粮食种子,都自觉地进行抽样封存,并把进货发票复印件一起送交工商所予以留样备查。工商所妥善保留样品,并作好备案记录,一旦事后因粮食种子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可凭留样作为鉴证的有力依据,使打击坑农损农行为更加有效。(庞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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