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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出台文件 "抢夺"转为"抢劫"最高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1:20 龙虎网

  【龙虎网讯】犯罪分子驾驶高速行驶的摩托车,对受害人实施抢夺的行为,其危害不亚于抢劫。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三种情况下飞车抢夺可以转化为抢劫,对作案者的量刑可从原3年以下改为3年以上直至死刑。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
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二、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三、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一旦飞车抢夺行为被定性为抢劫,依照《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司法界人士介绍,新司法解释不仅扩大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特别是“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这一条款,更为严厉。在遭遇飞车抢夺时,大多数受害人出于本能都会护住财物。因此,只要被害人在报案时强调这一拉扯动作,并得到证实,大部分飞车抢夺都属于“强拉硬拽”,都可以转化为抢劫。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此前曾经针对抢夺抢劫犯罪如何定性问题,专门发布过两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出台解释,一方面是为准确、统一适用法律;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对一些地方猖獗的飞车抢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位人士称,从个别月份来看,我市飞车抢夺抢劫发案数有所上升,但从总体上看,在警方严打之下,飞车抢夺抢劫不是影响我市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一些沿海城市,在某些地方,甚至发生过飞车劫匪砍手劫财的恶性案件,但这种恶性犯罪在我市没有出现。

  作者:五木 徐涛 汪娜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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