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18日“开门接访” 听群众诉冤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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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3:30 新华网 | |||||||||
旨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公安机关“开门接访”活动,8月18日起将进入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9月6日,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贾东军将亲自接待来访群众。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第三阶段接访应由省公安厅厅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由于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和平已调到省政协工作,省公安厅厅长目前尚未任命到位,因此接待来访
需要注意的是,接待群众地点设在省公安厅信访处(海口市琼苑路省建设厅正对面),而不是省公安厅新办公地点海南广场。具体接访时间为:8月18日至19日,每天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8月20日起,每周三全天候接待来访群众;本阶段的“开门接访”活动结束后,省公安厅领导接访的时间为每月的1日,如遇到国家规定的长假时,该日的接访将顺延。 本次省公安厅“开门接访”受理范围包括:属省公安厅本级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经海口、三亚两个地级市或县(市)级公安机关处理、上访人不服从处理意见,要求省公安厅进行复查的信访事项;经海口、三亚两个地级公安机关复查、上访人不服从复查意见,要求省公安厅复核的信访事项。 据了解,如上访人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又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信访事项(案件)需要向省公安厅反映的,可来信或发电子邮件给省公安厅信访处,电子邮件信箱为:gaxf@163.com。(完)(陈成智陈君宋洪涛)(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