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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制定《南昌市环境信访管理实施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5:02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温伟程报道:近日,南昌市环保局制定了《南昌市环境信访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对未作时间要求 的一般信访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回复投诉者;对一时难以办结的信访件,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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