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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试行按学分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5:08 扬子晚报

  上海讯 上海高校将试行按学分来收费。昨天,上海市教委下发的《本市高校将试行按学分制来收取学费》的通知提出,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将按照学分收费,这意味着将来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将不再简单与修业年限挂钩。此外,学生重修学分也要交钱。

  通知规定,试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应确定各专业的总学分和每一门课程的学分,并按国家规定的学年收费标准,换算成每一学分的收费标准。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
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通知中还强调,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学生,学校可以收取学费,但学费标准不得超过原来学习该门课程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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