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第一案”后续 女教师递交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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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6:08 时代信报 | |||||||||
8月8日,本报率先报道的《全国性骚扰第一案》主角小文决定向媒体公开身份,她还准备了一份民事起诉状,在信 报记者的陪同下,以“胡校长侵犯人格尊严权”为由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胡校长向其赔礼道歉,并 赔偿其精神损失10000元。当天,巴南区法院立案庭接受了小文和代理律师递交的材料,简单查阅后,法院立即受理此案 。
与此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徐维华、林立霞律师已经来渝,并与小文开始密切接洽共同商讨 案件细节性问题。 公开身份 小文真名叫文静,26岁,巴南区南湖中心小学老师。之前,鉴于多种原因,文静没有公开身份,也没有正面面对媒 体。8月8日这一天,文静决定以公开身份的方式来纪念这个对她来说“也许是决定最后人生命运的一天”。 文静在起诉状中称,她于1999年9月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巴南区南湖中心小学任教。自从到该学校工作开始,该小 学43岁的校长胡某,就经常利用其校长身份,借工作之名要求文静单独到其办公室,以言语和行为对她进行骚扰。同时,胡 校长还长期通过向文静发送大量手机短信息对文静进行骚扰,短信息内容大多为一些淫秽之词,还有一部分内容是向文静示爱 。 文静认为,自己是有家庭的人,胡校长也是有妇之夫,但是胡经常不分时间地向她发送大量“骚扰”信息,已严重干 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严重的影响了自己夫妻感情,并使得她患上了神经衰弱,精神几近崩溃。 文静的代理律师、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林认为,胡校长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文静的人格尊严,并影响了其正 常生活,给文静的精神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们决定以侵犯人格尊严权为由向巴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媒体聚焦 三个礼拜前,《时代信报》记者在巴南区李家沱的一家茶楼与文静初次碰面。接下来的三个礼拜中,信报记者走访了 巴南区教委、律师、心理咨询师,还包括南湖中心小学众多女教师、胡校长以及他的爱人石老师;信报的关注引来整个社会的 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不远千里,亲自派员飞赴重庆,免费为文静打这场官司。全国妇联副局级巡视 员徐维华也密切关注此案。 “校长骚扰女老师事件”进入法律程序,除了得到北京、重庆两地律师的共同免费代理外,文静本人还成为本城诸多 媒体共同关注的焦点。 8月8日,当信报记者陪同文静向巴南区法院递交诉状时,同城媒体也前来跟踪采访。 媒体聚光灯下,文静已不像三个礼拜前的那样神情憔悴,她自信、坚定、从容……“我一定会坚持到底,否则怎么面 对一直关心我的家人,还有关注我命运的媒体朋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