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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下降90%人均减负达15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7:07 扬子晚报

  从省税改办获悉,经过五年的时间,江苏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完成了“正税清费”的任务,目前正进入综合配套改革阶段。

  五年来,全省按照“旨在减负、重在兼顾、成在配套”的改革思路,围绕确保农民负担减轻、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基本需要的目标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先后取消了村提留乡统筹以及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
消了生猪屠宰税和农林特产税,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工”制度;同时,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和基层政府行为。今年,又在全省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使得江苏农民提前告别了这个绵延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

  据介绍,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度减轻了江苏农民的负担,现在全省农民的负担总额已由改革前的90亿元下降到10亿元左右,人均减负159元,亩均减负149元。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带动和促进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改革,乡镇大幅“瘦身”,到2004年全省乡镇总数减少了39.2%,行政村总数减少44.2%,村干部减少近50%;合理调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资金分配开始向农村和基层倾斜,今年省级财政安排的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的转移支付已达到60亿元左右;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省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2000年的5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94亿元,今年又解决了教师省标工资发放问题,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在全省范围内消除了中小学危房;加大了对村级组织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了村级“三项资金”制度,保证了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需要。

  此外,农村税费改革规范了涉农税费制度,把农村基层干部从催粮要款中解脱出来,减少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大大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杜绝了因涉农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许美艳江大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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