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状告市规划委行政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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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0:2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因市规划委并未对审批用地进行全部钉桩,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认为,市规划委此举导致开发商借故恶意扩大拆迁范围,他们以行政不作为将市规划委告上法庭。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介绍,2000年3月3日,市规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中规定,“建设用地,住宅及配套7800平方米、代征用地,城市道路用地2300平方米
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的代理律师表示,如果4000多平方米土地内的所有房屋全部拆除,将导致一二百名残疾人失业,1.8万辆残疾人环保残摩的5年保修维修合同无法执行。 而市规委则认为,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对其目前所使用的土地没有合法使用权,不具备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并且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其已对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用地的性质等进行了审核,并对7800平方米建设用地的钉桩工作完成了法律规定的职责。按照规定,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所在地属于待征用地,是不需要进行钉桩的。 法院认为,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目前仍在使用该处土地,并且具有利害关系,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在听取双方的庭审意见后,将择日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