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露天作业高温月补1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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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0:50 新京报 | |||||||||
有关办法出台,规定气温达40℃停止工作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张小玲)深圳将对高温室外作业者予以特别补贴,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向露天作业员工发放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保健费。昨日,深圳公布《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为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年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对露天作业员工进行体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