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铺火勺“借”员工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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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3:34 新晚报 | |||||||||
下岗职工违反规定出借自己“身份” 本报讯 (记者 张宏岩)日前,下岗职工刘某用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帮他人贷款,惹来麻烦。 下岗职工刘某说,他是原松江橡胶厂的职工,6月26日在抚顺街人才市场被道里区“老
商业银行利达支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杜女士说,小额贷款是国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出的优惠政策,专款专用且只对申请人本人办理,无论申请人同他人有何协议,银行都只向贷款申请人索要贷款及利息,刘先生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 有关律师说,刘某向“老铺火勺”出借贷款,作为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诉讼向“老铺火勺”讨要贷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