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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铺火勺“借”员工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3:34 新晚报

  下岗职工违反规定出借自己“身份”

  本报讯 (记者 张宏岩)日前,下岗职工刘某用自己的《再就业优惠证》帮他人贷款,惹来麻烦。

  下岗职工刘某说,他是原松江橡胶厂的职工,6月26日在抚顺街人才市场被道里区“老
铺火勺”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聘为记账员。上班几天后,老板娘栾某向他索要《再就业优惠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接着在7月13日带领他到商业银行道外利达支行办理2万元小额贷款手续。7月14日,栾某给他出具证明,说明用他的《再就业优惠证》办理贷款,承诺在15天到20天内还清贷款。他在8月4日找到栾某,栾某以账目交接不清为由拒绝还款。刘某说,他办完贷款后离开公司,公司将他的《再就业优惠证》扣留,现在他担心银行向他索要贷款。

  商业银行利达支行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杜女士说,小额贷款是国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推出的优惠政策,专款专用且只对申请人本人办理,无论申请人同他人有何协议,银行都只向贷款申请人索要贷款及利息,刘先生的做法违反了有关规定。

  有关律师说,刘某向“老铺火勺”出借贷款,作为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诉讼向“老铺火勺”讨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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