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乡镇安监员被授行政处罚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4:0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黄显章实习生刘银) 昨天,渝北安监局授予所属乡镇、街道57名安全监督执法员4种权力:监督检查权,即有权检查生产单位人员的相关证照及生产设施;紧急处置权,即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情况,可立即要求改正或限期解决;行政处罚权,即对单位和个人实施简易处罚程序(个人1000元以下,单位5000元以下);提请处罚权,即提请依法对监管对象作出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