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资发奖金 国家林业局一主任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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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4: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 北京晚报16日消息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宋士奎涉嫌贪污2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46万余元,昨天上午,宋士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首笔赃款藏办公室 54岁的宋士奎是正司局级干部,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宋士奎的第一项控罪开始于1999年12月,当时宋士奎还是中心的副主任,管理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在一次采购过程中,供货方返款12万元给了宋士奎的下属颜某。颜某将其中7.68万元据为己有,其余4.32万元给了宋士奎。他将这笔钱藏于办公室并用于日常花销。 公款变成职工奖金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3年5月,宋士奎将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借给通州私企业主马维成,马维成在生意获利后,将20万元利润分给了宋士奎,宋士奎非法占为己有。2000年10月至2004年2月,宋士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人民币246.4万余元以奖金、津贴、节假日补助的形式私分给本单位职工。 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世界银行林业贷款项目,自1985年开始,我国林业部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实施了多项林业项目,其中包括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和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项目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