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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刑法严惩黑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4:3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兴宁8月16日电 广东兴宁大兴煤矿特大矿难救援工作16日已进入第10天,被困矿工的生还希望越来越渺茫。

  去年以来全国特大矿难频发,动辄几十名甚至上百名矿工遇难。对此,安监总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安全保证金制度,各地提高了事故赔偿标准,加大事故成本;安监总局已向立法部门提出建议,修改刑法有关条款,修改安全生产法、煤炭法中有关事故罚款的条款,提
高量刑标准、罚款金额,加大惩罚力度。据悉,按现行法律规定,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肇事者最多判7年,对矿主的量刑更轻。每个死亡矿工赔20万元,预防事故的成本还是明显高于事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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