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掏肠案”已被发回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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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4:4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兰州消息备受关注的“掏肠案”被告人乔建国因为不服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近日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记者了解到,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8月18日早晨在该院重新开庭审理该案。 乔建国在上诉状中称2004年8月12日和9月20日两起杀人案不是其干的,他在公安机关
2004年8月12日晚11时、9月20日凌晨,张掖市甘州区连发两起“掏肠案”。甘州区碱滩镇19岁的少女琳子(化名)和大满镇17岁的少女小花(化名),被恶魔以极其残忍的手段从下身将肠子掏出体外,琳子当场死亡,小花经及时抢救挽回了性命。 两起掏肠案发生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级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张掖警方于2004年9月29日将“掏肠”嫌犯乔建国缉拿归案。2005年1月17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杀人罪判处乔建国死刑。L (曹勇)责任编辑:任远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