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贸易政策8月10日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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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4:52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郑书成)今后,除简化二手车过户程序外,地方政府还不得对非本地生产和交易的汽车在流通、服务、使用等方面实施歧视政策。8月10日,商务部《汽车贸易政策》正式出台。《政策》实施后,我省机动车交易各方反应积极。 据省商务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出台的《汽车贸易政策》共8章49条,内容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等领域。政策规定,国家将简化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手续,并将实施
“这样一来,二手车买卖就比以前方便多了1平阳路太原高新区的秦老板兴奋地说。据秦老板介绍,自己开酒店3年多了,为进货方便,去年购买了一辆微型面包车。今年4月,他本想将车出售周转资金,可一打听才知道手续很麻烦,只好将交易之事搁下。现在有了新政策,他的那辆车卖起来会方便很多。 太原旧机动车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太原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2004年交易量为8900余辆,交易金额4亿多元,比上年交易量增加1倍多;今年上半年每季度平均有2000辆车过户,交易量突破4000辆,交易额超过2亿元。在新政策的支持下,山西旧车置换市场的前景定会一路走高。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