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政局对低保户一次性补齐过节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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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5:2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钱虽然不多,但可以解决一部分困难。”昨日上午8时许,长沙市副市长张湘涛将240元过节费,交到73岁的低保户伍雪梅和其孙子的手中。伍雪梅高兴得合不拢嘴,“想不到现在我们低保户也有过节费发了。真是感谢政府的关照呀。” 昨日一大早,家住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荣龙社区的伍雪梅就来到社区操场上,和其他9名低保户排队等待领取过节费。伍雪梅的儿子前几年和儿媳离了婚之后就去了外地打
昨日,长沙市民政局对长沙市现有城市低保户对象5.1万户一次性补齐元旦、春节、劳动节的过节费,共计金额1380多万元。国庆节前夕还将对低保户们发放国庆节过节费。从明年起,长沙市所有的城市低保户都能在每年的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领到每人每节40元的生活补助费。 对城市低保对象普遍发放过节费,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并长期坚持,这在全国还是首例。为此,长沙市地方财政每年新增投入近2000万元。 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7年实施以来,到今年7月底,长沙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1万户共11.5万人得到了救助。城市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效解决了城市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然而,由于生活需求的多元化,特困群众领到低保以后,生活状况仍然相当清苦,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为此,长沙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低保户发放节日生活补助费。 记者 周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