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林业局一主任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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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5:25 北京晨报 | |||||||||
同伙案发时花12万打探消息,私分250万讨好员工 晨报讯(记者颜斐)昨天上午,54岁的原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正司局级干部宋士奎因涉嫌贪污2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46万余元在市二中院接受了审判。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列举了宋士奎的三项犯罪事实。1999年12月,宋士奎时任管理中心副主任,管理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在一次采购过程中,供货方返款12万元给了宋士奎的下属颜某。颜某曾交待说,他先将其中的7.68万元揣进自己腰包,其余的4.32万元给了宋士奎。假如宋日后能照应他的话,就把剩下的钱再给他。不过,颜某后来发现自己在提干等方面没得到好处,就没再给钱。宋士奎说,他把钱藏在办公室并用于日常花销。 2003年5月,宋士奎将500万元公款为通州私企业主马维成向银行贷款提供帮助,马维成将20万元现金给了宋士奎。“你为什么不给单位?”公诉人问道。“我想填补单位的亏空,而且我也不知道怎么跟财务说。”宋士奎说,后来他才知道马维成私刻公章提走了450万元。当检察机关来调查时,他将其中的12.6万元用来打探消息,其余的垫在出差费用里花掉了。检察机关还指控称,2000年10月至2004年2月,宋士奎违规将246.4万余元公款以奖金、津贴、节假日补助的形式私分给本单位职工。对此,宋士奎强调说,这些钱都是从单位小金库里提取的,“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别的单位收入都比我们高,我是为了稳定职工的情绪。”最后陈述时,宋士奎表示自己确实有错误,愿意为此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