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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计划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5:25 山西日报

  3年后农民工都是有“单位”的人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杜宇)记者10日从建设部获悉,从2005年7月1日起,建设部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7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特级、一级企业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的企业;其中,至2006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60%;至2007年6月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建设部要求建筑劳务输出人数超过20万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06年6月底前,将60%以上的农民工纳入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其中,劳务基地县(市)应将全部农民工纳入有资质的企业;2007年6月底前,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2008年6月底前,全国各地区的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

  这位负责人还说,全国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的平均比例,2007年6月底前,应提高到40%以上;至2008年6月底前,应提高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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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三年内包工头全部下岗

  记者7月2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了解到,为提高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劳务分包行为,加快实现劳务分包法人化管理进程,新疆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新疆将用3年的时间,在全区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实现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

  (据新华社电)(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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