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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巨贪余振东受审 为首例被押回外逃贪官(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6:00 深圳特区报
中行巨贪余振东受审为首例被押回外逃贪官(图)

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余振东被押解下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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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巨贪余振东受审为首例被押回外逃贪官(图)

资料图片:2004年04月16日,中国警方在对被押送回国的余振东执行逮捕。新华社发


中行巨贪余振东受审为首例被押回外逃贪官(图)

图为余振东在法庭受审。(《深圳商报》供图)


  【本报江门8月16日电】(记者吴勇加 通讯员张慧鹏 李琳 杜晓辉 雷志强) 备受关注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案今天在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引人注目的是,这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次将贪污外逃人员从国外押解回国。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2年开始,被告人余振东与原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经理许国
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用以企业名义向开平中行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企业正常还贷资金或假借企业名义直接转款等手段,占用、侵吞巨额联行资金,然后通过指使属下工作人员或地下非法钱庄将侵吞资金汇至其与许超凡、许国俊等人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主要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炒卖股票、买卖外汇以及生活消费挥霍、赌博等。被告人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违规占用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使用,并通过伪造有关账册平账的手段,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据为己有,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同时,被告人余振东还伙同许超凡、许国俊采取假借企业名义向中国银行开平中行申请贷款的名义,套取巨额联行资金的手段,挪用巨额资金合共美元1.3241亿多元,人民币2.7312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此外,被告人余振东伙同许超凡、许国俊等人通过侵吞、挪用巨额公款用于其在境外设立的私营公司的经营,从中获得公司分红等非法利益共6730.285万港元,全部用于个人炒卖外汇、股票以及赌博等个人消费当中。

  案发后,余振东与许超凡、许国俊于2001年10月12日经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国。在香港停留期间,余振东通过变卖股票等方式,套取现金,并将余下侵吞、挪用所得的资金转移到美国、加拿大其亲属的账户以及赌场账户中,用于外逃之用。

  余振东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畏罪大贪官梦断外逃路

  监守自盗大案暴露三任行长畏罪外逃

  2001年10月初,中国银行在首次对全国计算机实现联网监控时,发现账目存在高达4.82亿美元联行资金的缺口,事发地点被锁定在广东开平。

  12日,银行方面发现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下落不明,随即向有关部门报案。经公安机关紧急侦查,发现涉嫌挪用巨资的这三任行长已潜逃到香港,随后转机到了加拿大、美国。

  他们将大部分资金非法转移到香港后,或购买房地产,或炒卖外汇、股票,或到赌场挥霍,或通过赌场洗钱,将赃款进一步转移到海外。他们仅在香港就疯狂购房置业达13套之多,市值数亿港币。为了转移资金,他们设计了非常复杂的洗钱程序,先由内地转往香港,在香港设立公司洗黑钱,再流动到加拿大、美国。

  伸出黑手之后,他们一直惶惶不可终日,并准备出逃之路,陆续将家属移居海外。

  2001年11月,在他们出逃到美国和加拿大后,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通过国际执法合作,迅速冻结了3人在香港、美国和加拿大的资产。此时,中美刚刚签署了《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中方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请求美方就此案向我提供刑事司法协助,查找逃往美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转移到美国的犯罪资产。

  境内境外双向调查加速缉拿外逃贪官

  余振东是中美建交25年来,第一例经过美国国内严格法律程序、并由美方执法人员押送至中国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余振东等人作案时间长,其盗用的资金又在香港经过洗钱、“漂白”,境外缉捕的难度可想而知。

  案发之后,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迅速协调广东省公安厅成立了专案组,抽调了江门和开平市100多名警力,制定了详细的侦查方案,在国内开展了紧张有序的侦办工作,先后对涉案的30余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成立了有10部委参加的联席会议,领导此案的查处工作,并将境外缉捕任务交由公安部承担。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司法部等共同组成境外工作组,赴美国、加拿大磋商遣返犯罪嫌疑人和查扣返还涉案赃款事宜。

  追逃从何入手?根据美方提供的拉斯维加斯赌场赌博记录,1994年以来,许超凡等人曾在拉斯维加斯多家赌场进行赌博。经过中国公安部与美联邦执法部门数次沟通,美司法部表示将尽力协助。

  为加速犯罪嫌疑人的遣返工作,中国警方创造性地提出了双向推进的境外缉捕新思路:中方从源头查找证据,摸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流程和资金流向,推断犯罪行为的终极目标,便于美方调查;美方则根据案犯及其在美亲友落地的资金情况和其他落地证据,反推犯罪资金的来源和发生过程,便于中方查清洗钱流程。

  正是在境内境外双向推进下,2002年12月,余振东在洛杉矶被美方执法人员拘押。2003年9月,美方将所没收的355万美元赃款全部返还中方。

  2004年4月16日,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逃亡美国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余振东又被送回他妄想逃离的国土。

  这是第一个由美方正式押送移交中方的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也是中美刑事执法合作的成功案例。(沈路涛 邹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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