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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有示范性普通高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7:4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王国强 实习生 高萍)目前,省级重点中学是普通高中的最高“档次”。而记者昨日获悉,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建设比省重点中学档次更高的“陕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带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与提高。陕西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将从目前的省重点中学中产生。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在多个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包括积极推进
课改,积极承担帮扶薄弱学校的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等。凡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均可申报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列入评估计划的学校进行不定期的指导检查。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从2005年开始实施,成熟一所,评估一所。

  对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实行动态管理。示范性普通高中实行示范年限制度,期限为三年。认定为示范性普通高中三年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性审验。评估或整改结果符合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的学校,继续保留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不能达到要求的,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

  省教育厅对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作出了多项严格要求,包括学校已按照规定实行高、初中分离办学;示范性普通高中必须是确定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满三年以上;学校不举办重点班、特长班、快慢班和复读班等;评估前五年内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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