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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硕士”与文凭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11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万润龙本报通讯员马颖

  一家在香港注册登记的“香港工商管理学院”在杭州招MBA学员,一次性缴纳2.2万元,8个月后就可以拿硕士学位(见7月27日本报国内视窗版)。

  上周,国家教育部宣布,六类国外、境外的学历证书不予学历认证受理,其中,“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两项在“不予受理”之列。显然,上述花2.2万元代价换取的“硕士”文凭为无效文凭。

  教育部此举可谓十分及时。据杭州媒体披露,这所香港学院8个月的课程十分离谱:分三次上完《企业战略管理》、《公司治理》、《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管理》三门课,每门课上课时间2天,每月上1门课,3个月内结束课程。后5个月准备考试,写3篇论文,就可申请拿毕业证书和MBA硕士学位。据了解,该学院已经或正在内地9省市举办“MBA学位对接班”,在杭州已举办了3期,有100多人参加。近年来,类似的学历文凭培训课程种类层出不穷,遍及全国各省市。

  文凭制假触目惊心

  “香港硕士”的出现绝非偶然,且历来已久。2002年,我国人口普查发现,填写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国家实际培养的人数多出50万人,也就是说,全国至少有50万人持有假文凭。

  而据我国首个完备的毕业生数据库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从2001年9月成立至今,该文凭验证中心共受理11858份学历文凭验证,发现假学历2736份,国家不承认学历468份,两项占总数的1/4强。

  今年5月,“北大博士”刘世航因涉嫌诈骗成为中国假文凭坐牢第一人。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震动。几乎是在同时,浙江绍兴引进的“硕士猪倌”因涉嫌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结果发现他持有的硕士文凭是假的。

  由于各地相继成立了学历鉴定中心,一些造假者和持假者干脆给假文凭配上一份伪造的学历鉴定中心验证结论。

  文凭“市潮走向公开

  假文凭的制造和交易原本是在“地下”完成,多为张贴街头小广告和暗地派发办证传单和卡片,假证印章多为假冒国内院校。这类文凭被称为“真的假文凭”。

  由于供需两旺,假文凭市场不再是散兵游勇式的地下交易,开始走向公开。香港工商管理学院之类的“假的真文凭”颁授机构应运而生,国外(境外)院校的注水文凭开始成为文凭市场的新宠。人们注意到,在许多正规场合,赫然印有MBA、EMBA学历身份的名片骤然增多,有的还印有哈佛、耶鲁等名校的校名。甄别其真假其实不难,只需用英语与持这类文凭者对话,马上可现真相。

  6天授课,读完3门课程,就可获取硕士文凭,精明的企业家和官员难道看不出其中的猫腻?更何况还需支付2.2万元的现钞。但这样的注水文凭实在太具有诱惑力,时间短,见效快,而且不会因文凭的注水而自感羞耻。

  不同于“真的假文凭”的可甄别性,“假的真文凭”在教育部出台新规定前无须担心“查验”的后顾之忧,借助“假的真文凭”升官发财,被斥为“文凭腐败”。

  还有一些明知“不被承认”的假学历却依然为其疯狂的企业家、政府官员、和诸多的谋求晋升者,只是为了带上头衔彰显身份和能力,“名誉文凭”带来了“名”“利”双收。

  教育专家表示,因为有需求,文凭市场短时间内不会萧条。

  谁来制约造假用假者?

  自2001年9月起,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制度,从2001年起颁发的毕、结业证书都能在网上查询。

  同年七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贩卖、伪造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做出解释,采用刑法手段来制裁制假行为。

  这两枚重型炸弹曾一度让制假市场偃旗息鼓,但时隔不久假学历就死灰复燃。2004年3月,人大代表沈莲清提出了增设“使用假文凭假证罪”的“重磅议案”。议案指出,制售假文凭、假证行为屡禁不止的背后,就是有大量使用者存在。制裁造假者不足以肃清这类现象,要彻底清除这一“毒瘤”,必须依法惩戒用假者。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假者开始大肆收集真正的学历信息来替需求者造假,频频制造不能在网上查到的200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更有甚者,干脆创制和官方查询网站域名类似的“学历查询网”,不是业内行家根本无法辨认这鱼目混珠的把戏。当然,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学历查验体制,2001年前的学历证书已被逐步纳入档案,假冒的学历网站也被依法查处。

  专家认为,辨识学历真假的关键是认证。在我国,政府和高校承担了高等院校学历的认证职责。但认证手段和认证范围却显现了不完善(网站漏洞)和不全面(认证中心分布不广,学校自我认证效率不高)。学习国际通用的做法,引进非政府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设立全国性认证机构和相应的地区性认证机构已是当务之急。

  (本报杭州8月16日专电)

  相关链接

  六类不被认可的文凭

  教育部规定,以下六类海外(境外)学历不予认证: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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