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昨返还车主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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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2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邓姣)本报8月14日“关于高速公路上强制换轮胎”的报道引起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重视。经调查,换胎费用160元是川黔汽修厂“狮子大开口”所为。昨日,在执法部门的帮助下,汽修厂返还车主100元急救费。同时,川黔汽修厂还将受到相应处罚。 昨日,记者接到余先生的电话,称上午在高速公路执法10中队帮助下,收到汽修厂返还的100元急救费,并对之前对执法部门的误解予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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