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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第三阶段 公安厅负责人接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43 桂龙新闻网

  8月18日至9月6日,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负责同志将率领经侦、治安、刑侦、交警、纪检、督察、法制等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他们将集中接待处理属于自治区公安厅管辖的信访事项,并对信访人不服市公安机关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并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8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公安机关“大接访”,是公安机关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机关积极应对当前信访工作新形势,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的一项实际行动。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8月18日至9月6日是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的第三阶段,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接待信访群众。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大接访”工作,厅领导亲自参与接访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作了周密部署。同时还加强了对接访人员礼仪礼貌、文明用语、业务知识、急难救助等方面的培训,要求参加接访的人员预先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对平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和棘手问题重新进行梳理。考虑到一些信访群众可能存在身体状况不适或者情绪波动的情况,自治区公安厅还安排专门的医护人员在接访现场为群众服务。

  自治区公安厅要求全厅各有关部门及接访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认真履行责任,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全力以赴做好这次大接访工作,争取办结一批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力争使我区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停访息诉率迈上一个新台阶,让人民群众满意。

  从今年5月23日起,我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按照“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体目标,开展了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全区各地公安机关在开门接访的第一、第二阶段,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办事,及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问题。截至8月15日,全区公安机关参与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办案人员1.4万多人,回访上访群众3857人,投入办案经费230多万元,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6533件,办结5547件,停访息诉4948件。通过开门接访,查破各类案件707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61名,初步收到了群众得实惠、民警受教育、工作得改进、警民关系更加密切的效果。

  本次大接访时间、地点安排如下:8月18日至23日为集中接访时间,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办公楼内;8月24日至9月6日,每周安排一天时间由厅主要负责同志接访,在自治区公安厅申控接待室。公安厅领导接访受理的范围包括:本级公安机关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如针对公安厅各业务处、局、室的投诉等;对市公安局复查意见不服(须持市公安局、交警、消防部门的书面答复意见书)的信访事项;信访人来访后受理的市公安局、交警、消防部门逾期(自受理当日起60日内,经批准延长的90日内)不做出处理的信访事项;其它应由公安厅受理的信访事项。

  来源:

  广西日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蒋秋 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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