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为防人欺竟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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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43 大众网 | |||||||||
本报淄博8月16日讯(通讯员李文霞董振霞记者王恒)不甘心总是被人欺负,周村两少年韩某某和安某某开始预谋持刀上街抢劫“练胆”被周村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今年16岁的韩某某和17岁的安某某是淄博某学校2003级物业管理班的学生,由于两人在某公司实习期间常被人欺负,便商量买刀防身。今年4月份,两人花75元钱购买单刃
当晚9点多,当高某某骑车路过时,被安某某用刀架在脖子上抢走现金7.6元,此后,两人又用同样的手法,从路过此地的刘某某身上抢走半盒“哈德门”牌香烟,白某某“上海”牌手表一块、“将军”牌香烟一盒,三次作案两人共抢劫钱物价值41.5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将两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