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告别“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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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0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彭德倩)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昨日公布修订后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同时印发的《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显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区将告别“终身制”。 《办法》明确,国家卫生城市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爱卫会组织每三年复审一次。全国爱卫会以暗访方式组织抽查后,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
修订后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新增了对小饮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旅馆等场所的卫生要求,对饲养宠物和禽类也提出管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