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农民工“公寓”落户港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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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21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红梅通讯员董志伟、李永利)一提起建筑工地,总会让人想起黑糊糊的工棚,布满灰尘的墙面,几十人睡在一起的“通铺”。7月28日,笔者在秦皇岛市兴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农民工生活区却看到了另一番景象:水泥方砖的地面、修剪整齐的草坪、宽敞明亮的宿舍,这个全省首家“公寓”式农民工生活区,让农民工兄弟在工作之余过上了舒适生活。
“以前出门打工住的都是大工棚,二三十人挤在一起,现在一个 宿舍最多住8人,一人一铺。吃得好,睡得好,干活都有劲儿。”来自青龙满族自治县的张玉金对生活区里的生活条件相当满意。据了解,这家使用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公寓”式生活区是兴龙集团今年4月投资40多万元建成的,它是单独划定的一个区域,生活区内有许多花台,里面种着各种花卉。大门一侧是门卫室、食堂,另一侧是农民工的宿舍。区内的“图书室”、“多功能厅”是农民工最喜欢去的地方,一到晚上,大家聚在一起翻看杂志,下象棋,看电视。笔者还发现,农民工的寝室里安放着双层铁架弹簧床,每间屋住8人,碗筷都整齐地放在柜子里,小区内还设有公厕、浴室等。 修建高标准的农民工生活区并不是这家企业心血来潮,公司行政 业务部经理王彪告诉笔者,改善农民工生活条件,让他们拥有归属感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也大有裨益。“我们突出人性化管理,把农民工当家里人看待,从人格上尊重他们。通过改善他们的环境,提高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可以实现双赢。”说这话时,王彪充满了自豪。 编后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居住在高耸的楼群中,你是否 会想到农民工默默劳作的背影。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这些家在农村的农民工们在为城市建设默默奉献着自己青春和力量的同时,是否也应获得相应的回报? 作为劳动者,农民工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和爱护。对于雇用农民 工的企业来说,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是责任,更应该是一种义务。 善待农民工与企业发展其实并不矛盾,兴龙集团的做法便验证了 这一点。把农民工当作企业主人看待,以平等的心态对待他们。这样,农民工就会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工作中,把企业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企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实现企业与农民工的双赢,这一点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