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已录考生不得二次录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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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4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在福州市群众路小学举行的中招供需见面会,不少已被中职或“五年专”录取的考生,却也来到现场,欲转向仍有招生余额的普高。对此,福州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考生一旦被录取,不能退档进行二次录取。 福州市中招办主任黄耀荣表示,有的民办普高承诺可以帮已被其他中专录取的考生转档案、转学籍,这是不可能的,届时学生只能以社会考生名义参加高考,也不能取得所就读
据悉,见面会上,由于被录取的考生根本不能持有《报名表》,在中招录检组就不能办理录取手续,而且电脑也完全可以查出该考生是否已被录取。 昨日的见面会,还出现了一些学校以押准考证、现场预存学费等违规手段,来稳住生源的现象。对此,黄耀荣说,被录取的学生只要在学校注册时缴纳学费即可,不应该在见面会现场预缴学费。据了解,中招供需见面会今日还将继续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