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一主任涉嫌私分国资24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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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48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宋士奎涉嫌贪污2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46万余元。昨天上午,宋士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宋士奎的第一项控罪开始于1999年12月,当时宋士奎还是中心的副主任,管理全球环境基金项目。在一次采购过程中,供货方返款12万元给了宋士奎的下属颜某。颜某将其中7.68万元据为己有,其余4.32万元给了宋士奎。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3年5月,宋士奎将单位公款人民币500万元借给通州私企业主马维成,马维成在生意获利后,将20万元利润分给了宋士奎,宋士奎非法占为己有。2000年10月至2004年2月,宋士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人民币246.4万余元以奖金、津贴、节假日补助的形式私分给本单位职工。07Z 作者:北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