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提出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分三步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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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9:5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2007年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框架 2010年山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2015年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大众日报济南讯 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到2007年初步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框架,到2010年山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到2015年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意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充分体现山东的特色,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从容易引发不廉洁行为、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薄弱环节入手,提出了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 意见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持久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努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 意见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建立和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逐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各项制度的配套措施。修订《山东省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执行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意见要求,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完善和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意见要求,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以权谋私的案件。记者 王学文 李瑞成 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