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省将放宽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0:1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青海省将出台放宽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政策。

  政策规定具体如下: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可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也可以用人力资本、有转化潜能的智力成果、高新技术出资入股;非公有制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并有3家子公司就可以注册登记;对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创办非公有制企业的可以放宽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生
产场地等条件还有欠缺,但在一年内能够完善的,可以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另外,无论是独资、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要符合企业名称规定,申请冠以省、州、地、市区划名称的可以核准办理。新开办的非公有制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的,可冠以“集团”名称。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对外贸易”“国际贸易”等字样。(作者:何箭)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