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蜜月新娘“精神分裂” 新郎状告新娘“骗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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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0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沈阳电(常琳、陈光明)因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未进行婚检,婚后妻子被发现患有精神分裂症,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记者从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于日前判准予原告魏某与被告裴某离婚。 现年27岁的魏某,去年8月与女友裴某订下终身。双方未经身体检查便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了结婚证。还在蜜月中的魏某发现裴某常有精神不正常的行为,便要求裴某到医院检查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魏某与裴某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