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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措施解决群众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谢靖媛)落实8项措施解决群众中存在的突出困难,推进社会公平。昨天上午,在以构建和谐西安为主题的市政协十一届二十一次常委会上,副市长信长星通报了我市今年在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共享成果机制、推进社会公平所采取的8项具体政策措施。

  【措施一】给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增加补助。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4年12
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费达不到一定标准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7月1日起增加补助,人均每月增资76.07元。

  【措施二】调高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生活补助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对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被精简的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以及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因公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被精简的职工(包括原由民政部门发放救济费的外省回陕定居的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职工),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100元、130元、200元、300元(均含医疗费30元)。

  【措施三】扩大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今年在高陵县、未央区和灞桥区“自费”先行扩大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逐步推开。对扩大试点区县原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10元补助金,分别由市财政和区县财政负担3元和7元。

  【措施四】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年奖励扶助资金达187.32万元,以奖代罚来推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措施五】在全市农村初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新补充修改的《西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城六区750元、外郊7区县650元,补助标准按农村特困家庭年人均收入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分户确定。该制度实施后,将有18.5万农村特困人口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措施六】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在我市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6个区开展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对低保群众中看不起病、无钱看病的人员进行救助。

  【措施七】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中实行“两免一补”。从今年秋季起,我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

  【措施八】提高部分市级劳模生活待遇。今年,市政府决定对已离退休的市级劳动模范、在职困难劳动模范以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被授予市级劳动模范的农民劳模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者进行补助,以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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