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重庆一干部超生被罚创纪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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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2:2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重庆今日上午电 重庆黔江区正阳镇人大负责人龚德才创造了一项党政干部被处罚社会抚养费的高纪录——前天记者从黔江区计生委了解到,龚因为“包二奶”生育子女,被处罚社会抚养费306100元,同时还面临着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处罚。 龚原本有妻子和一个12岁的孩子。几年前,龚开始养“二奶”并有了一名两岁左右的儿子。龚妻陈某将其告到了计生委、纪委和公安部门。
据计生委负责人介绍,他们派出专门工作组,对举报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取证,结果属实。最终,计生委开出一份30余万元的罚单。 为什么处罚额度如此之高?据黔江区计生委负责人解释,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婚外生育子女的,按照双方年收入的六至九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龚的工资本上一年领取2万多元,而“二奶”自述开一服装店,年收入两万元,双方收入加在一起,将近5万元。照处罚的最低限(双方年收入的六倍)计算,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30余万元。 据了解,龚的妻子陈某已经聘请了律师,以涉嫌“重婚罪”为由将龚某告到公安部门。据一知名律师介绍,先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后有事实婚姻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以重婚罪论处。 (据《重庆晚报》)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