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国首都警方共商反恐 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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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2:42 桂龙新闻网 | |||||||||
昨天,东盟及中日韩(10+3)首都警方代表汇聚北京,他们将进行为期三天的交流与合作研讨。 据介绍,13国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会各国首都警方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推进各国首都警方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务实合作,对共同关注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毒品犯罪、洗钱犯罪、有组织犯罪、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外国人员管理及城市治安和交通管理等方面进行
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表示,北京警方将在奥运会安全保卫中与国际社会密切合作,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在各国共同关注的恐怖活动、跨国犯罪、大型活动安全、外国人管理等领域建立起畅通紧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今后与各国彼此间开展合作的基本原则、方向和操作机制,同时也希望与会各方能按照自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发展双边和多边关系,增进了解,巩固信任,加强合作。 近年来,北京警方与许多国家首都的警察部门建立了紧密、有效的国际警务合作关系,有许多成功的合作个案,并着眼于2008年奥运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双边和多边区域合作机制。据悉,与会代表将在本次会议上签署《关于加强东盟与中日韩首都警察局合作的北京宣言》。今天,十三国首都警方的与会代表还将参观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察博物馆、西城分局月坛派出所等地。 名词解释 东盟与中日韩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又称《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盟成立。 目前东盟包括10个成员国:其中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国为创始成员国,文莱、越南、缅甸和老挝、柬埔寨逐渐加入东盟。 1995年,东盟为适应全球化潮流,提出举行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的建议。1997年首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举行。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庞海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