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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对象免交仲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6:01 北京晚报

  本报讯昨天下午,海淀区司法局、财政局、劳动局等9部门签署了“联合开展法律援助”的文件。在今后的一年里,凡在海淀区申请劳动争议方面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如果败诉,劳动局将免收仲裁费用。同时,案件相关资料的复制费劳动局也予以免收。据悉,这是全市首家联合政府九职能部门会签法律援助文件。

  海淀区司法局局长齐雨晨介绍,海淀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一直排在全市第一位,仅
今年上半年就承办了481件。在295件民事案件中,劳动争议方面的就有158件。以往,虽然法援中心为当事人指派律师,免除了他们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但在劳动纠纷的仲裁过程中,如果受援当事人的请求不能得到完全的支持,都要承担交付部分仲裁费用的风险。另外,调取、复印相关材料的费用也要由当事人承担。

  杨军 闻清琰 孙莹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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