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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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6: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记者王文韬、钱铮)北京市凡加入“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的在职人员,从17日起若罹患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等6类疾病,或接受心脏瓣膜置换等5类重大手术,都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获1万元赔付。 北京市“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17日正式启动。据北京市总工会介绍,这种保险以3年为一期,每期缴纳保险费198元。参保职工若被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肾功能衰
据介绍,北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单位(包括中央及外省市在京单位)未满55周岁的女性在职职工、未满60周岁的男性在职职工,只要是中国工会会员,都可以参加北京市“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 据了解,每名职工最高可投保该保险两份,但若是首次投保,自保单生效之日至120天内,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上述重大疾病,将不能得到赔付。此外,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伪造或篡改病史以及其他欺诈、作弊行为;被医疗机构误诊为保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因酗酒、自杀等故意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疾病等,也不在该保险赔付范围之内。 北京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阳安江说,北京市工会系统自1996年开展职工互助保险以来,共实施了“职工安康”“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等5个险种,但这些险种都为特定对象服务,有一定局限性,出台“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是对职工互助保险的完善,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