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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取消十一户骗购者买房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7:18 扬子晚报

  无锡电无锡市房管局近日向社会公告,追回11户以弄虚作假手法骗购的经济适用房,并要求购房人在8月底前无条件退房。有关人士表示,自2002年以来共有1.4万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中7%因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了购买资格,想“混”经济适用房根本办不到。

  房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从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王某等11户购房人与某房屋拆迁公司相勾结,采用拆迁公司开具虚假拆迁协议的手法,陆续骗购了五星家园、太湖花园等多
处经济适用房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在被揭穿以前,11户购房者都已装修入住,有的甚至还将房子出租。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优先提供给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危旧房改造的被拆迁居民家庭的安居房。据该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每一个购买登记户都要经过初审、复审、上报公示、社会监督等严格的资格审查。在过去的3年中,全市共有1.4万户登记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中1000户左右因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了购房资格。

  管理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拆迁公司的违规行为是造成经适房骗购的主要原因。据介绍,拆迁户的各种档案资料都由拆迁公司收集、保存,登记购买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一些不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就与拆迁公司私下勾结,伪造拆迁协议,骗购经适房。还有一些拆迁公司管理不力,致使拆迁户资料、协议等泄露,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

  该市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审查过程越来越严格。为了查清一户登记户的真实面貌,审查人员会前往拆管中心、拆迁实施单位、评估单位、资产经营公司等多个部门了解。管理中心还与产权部门联网,使得审查更精确无疑。针对私下交易,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拆迁公司的管理,对违规单位坚决严肃处理,绝不让一户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经济适用房。(马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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