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动自行车成为新的交通肇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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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8:0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8月17日消息(记者王嘉军)今年1至7月份,天津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60起,造成2人死亡和63人受伤。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新的交通肇事杀手。 据天津市公安交管局调查分析,车速过快、行车无声无息难预防、违章抢占机动车道和驮带成年人是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目前市场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分为20公里、40公里两种,行车快慢可以调节,一般时速在20公里以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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