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出台新政策 鼓励市民自住式住宅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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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22: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八月十七日电(记者孙璐)在宏观调控日见成效,上海楼市一片低迷的今天,上海市政府却推出了一项新政策,鼓励沪上市民购买自住用途的商品住宅,这或许意味着上海楼市成功实现软着陆,真正进入了“自住时代”。 从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自本月二十日起,对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将从十万元人民币提高到二十万元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说,现行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十万元人民币的政策是一九九六年就出台的了。近年来,随着需求的扩大,房价不断升高,广大市民和职工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还款负担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根据最新统计,今年以来,一方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总量继续增长;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户数却在不断减少。今年一至七月申城公积金贷款户数为四点五万户,同比减少了百分之二十三,出现了一定的资金沉淀,也使得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具备了条件。 鉴于以上情况,上海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的本市职工的贷款额度提高百分之一百。对此,发言人焦扬解释说,这一政策正是体现了中国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对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优惠政策的精神,它将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上海市政府提出的“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原则,也有利于促进上海市房地产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