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 今后取消年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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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29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刘宪银通讯员王锦绘报道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今后福利企业将取消年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要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期申报免税数额。 取消福利企业年检后,福利企业的减免税审批年限要结合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3年一审批(今年已批复的不再重复审批),在此期间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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