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贫困大学生这样回报资助者 提供家教或帮助打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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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1:21 都市快报 | |||||||||
以往,有心人捐资助学,并不知道资助的学生是谁,在校表现如何;而接受资助的大学生这一边,想回报资助者,也往往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而没有机会。 自2002年开始推出的“宁波市大学生助学计划”,今年的重点是“回报助学”,受助大学生和资助者可以自愿签订协议,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回报资助者。该计划于昨天启动。
据了解,“回报助学”计划的受资助大学生名额不限,资助方式分个人、家庭和企业三种“一对一”资助。 除了贫困大学生要向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团委提出助学金申请这个既定程序外,今年的特点是,资助方可以根据材料自主挑选学生结对,具体资助金额则由资助方和团市委商议确定。 之后,受助大学生还可以根据自愿,与宁波团市委助学办、资助方签订一份三方协议,承诺在接受资助的同时,给予资助方相应的力所能及的回报,如提供家教陪读、企业岗位服务等。 实施回报助学的目的,组织方认为“有利于倡导受助大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自力更生、回馈社会的观念”;同时,这样的回报助学体系超越了简单的经济补助范畴,完成了由简单的经济型助学,向育人型助学的转变,属全省领先。 有兴趣参与这种捐资助学方式的个人、家庭、企业,可以与宁波大学生助学计划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574-12355或0574-87324994。(记者杨锡超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