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年华”维权获赔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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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1:5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谢甄柯)“水木年华”的歌曲被人擅自收录并出版发行,他们将对方告上法庭。昨天,侵权企业被判赔偿20万元。 “水木年华”称,《校园民谣十年珍藏》MP3光盘,收录了18首他们拥有版权的歌曲,但并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他们向光盘的出版者山东电子音像出版社、复制者北京云成激光唱盘有限公司及销售者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索赔47万余元。
家乐福表示在得知此事后已立即将这种光盘下架,由于经营户均签约保证光盘来源的渠道正规,他们没有主观故意。 法院审理认为,出版社和云成公司未经许可复制出版的《校园民谣十年珍藏》光盘,侵犯了“水木年华”的著作权和表演者权,因而判决出版社和云成公司共同赔偿20万元。家乐福能够说明侵权光盘的来源,因而法院仅判决其停止销售,而没有判令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