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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整治房地产“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2: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江苏省工商部门日前决定,将房地产“霸王合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今后,开发商拟定的购房不平等条款,将被要求进行合理改动或删除。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进行惩治。

  去年以来,江苏省工商部门房产投诉案件高达1200多起,位居高档商品投诉前列。出现如此高的投诉原因是,买卖合同条款本应由买卖双方协商后达成,但目前开发商却普遍采
用单方面拟定的“霸王合同”,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将一些不平等条款强加给处于相对弱势的消费者。今年年初,江苏省率先在镇江市进行购房格式合同监管,半年时间里,镇江市工商局对该市121家开发商使用的2066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房屋预售合同或认购书等,进行了审查,结果发现了20多条对购房人不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江苏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谭阿宁表示,今年内对全省购房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做一次全面清理。工商部门还拟出台格式合同备案审查办法,希望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汪晓霞)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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