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落入手机短信新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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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3:44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17日讯(记者刘捷)省消协今天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不法经营者利用手机短信进行诈骗又出现新的招数,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消费新陷阱。 消费者经常遇到的陷阱有以下七种:“隐形”未接电话、伪装短信下圈套;“朋友点歌”自己付费;网上发送短信掉陷阱;欺诈短信强收费;订制容易取消难;手机注册设玄机;电视互动短信高消费。
省消协提示消费者在接受手机信息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对陌生短信、未接来电要加以鉴别,对陌生号码或是类似代码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必要时可以打客服电话询问。 包月短信与订阅短信不同,包月以月为最小单位计费,而订阅短信是按短信发送条数计费,提供包月和订阅短信服务,要求信息服务商必须先向用户请求确认,未予确认,视为撤销服务要求。消费者不需要此类服务时要及时退订。 订制手机信息服务时,要注意信息服务商在确认信息时提供收费标准与否,没有明示的,消费者可向电信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短信记录保存时限为5个月,消费者应当在有效期内查询和处理消费争议,还应当定期查看消费记录,使用充值卡时更应注意话费有无异常变化。 对手机信息服务,消费者可以编制短信“00000”或“0000”发送到信息运营商的信息代码予以一次性强制退订或选择退订,也可以直接拨打通讯客服电话强制退订。 此外,省消协提醒消费者,手机接收到的办证、中奖等消息,绝不可信,更不可轻易回复,对于发自一些网站的“垃圾短信”,可以提供网站代码,及时到电信运营商处申请解决,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保春) | |||||||||